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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馨提示: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,如何办理商标申请?
来源:商标局 | 发布时间:2020-2-5 | 浏览次数:
      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注册大厅于2月3日起正常开放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,有效减少人员聚集,阻断疫情传播,商标局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商标受理工作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:

  一、建议优先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。商标注册申请、变更申请、续展申请、转让申请等24项商标申请可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办理,同时已开通网上缴费功能。建议当事人优先选择网上方式办理文件提交、费用缴纳等业务。

  商标网上服务系统http://sbj.cnipa.gov.cn/wssq/ 

  (一)网上申请。申请人通过网上服务系统在线提交商标申请的,已注册网上申请用户的,可选择“网上申请用户登录”,直接登录办理业务;未注册的,需先注册,再提交申请。

  (二)网上缴费。已注册网上申请用户的,可选择“网上申请用户登录”,办理缴费业务。仅办理网上缴费业务,选择“简易用户登录”,先注册简易用户后再缴费。

  二、可邮寄递交的纸质文件尽可能采取邮寄方式。商标异议、评审等业务可采用邮寄方式办理。邮寄时,一案使用一个信封邮寄,并在信封上注明业务类型,如异议、评审业务等。

  收件人: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

  邮寄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

  邮政编码:100055。

  三、就近办理商标申请时请关注地方窗口服务通知。建议尽可能减少到各地窗口办理业务,确需前往地方商标受理窗口、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受理大厅办理业务的当事人,请按照当地相关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发布的工作通知办理。

  商标局

  2020年2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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